孟子曰:“子路,人告之以有过,则喜。禹闻善言,则拜。大舜有①大焉,善与人同②,舍己从人,乐取于人以为善。自耕稼、陶、渔以至为帝,无非取于人者。取诸人以为善,是与人为善③者也 故君于莫大乎与人为善。”

——《孟子·公孙丑章句上》


文学青年的时候,寄给了《辽河》杂志一首小诗,随即发现一个标点不准确,改正,随即再次寄《辽河》。主编是雁翎老师,也具体负责诗歌的版块。这首小诗被他选用,成为第一首公开发表的诗歌作品。

在后来的创作中,检视我的作品,每当发现一处不妥,瞬时有惊喜之感,赶紧改正。庆幸:多亏发现,要不丢人了。但改时不免面红耳赤。自己跟自己面红耳赤总比在人前面红耳赤好。

闻过则喜则难。自己的错由别人指出,本能地就抗拒,本能地就自卫,卫护的是自尊。不去想那过错由别人指出了,你改正了,那过错就没机会霉变、癌变,岂不是喜?逢喜而不知是喜。有将过错进行到底之勇气,无放下架子改正过错之勇气。

所以闻过则喜成难得之佳话。

2018-10-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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